陜西秦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純電動商用車項目項目職業(yè)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單位 |
陜西秦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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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陜西秦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純電動商用車項目職業(yè)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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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位置 |
建于陜西省咸陽市新興紡織工業(yè)園內,項目東側為紡織一路,西側為紡織大道,南側為永昌路,北側為規(guī)劃的胭脂路。 |
聯(lián)系人 |
閆傳濤 |
職業(yè)衛(wèi)生評價 項目簡介 |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評價范圍:以陜西秦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純電動商用車項目實施的工程內容為準,主要針對陜西秦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純電動商用車項目試運行期間職業(yè)病危害防護設施及效果和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措施以及建設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等進行評價。 本項目評價范圍包括以下內容: (1)主體設施:聯(lián)合廠房中的焊裝車間、涂裝車間、總裝車間和動力站房,新能源部件車間(臨時辦公區(qū))、高壓調試車間(臨時食堂)、調試修整車間; (2)輔助設施:充電棚、四輪定位、淋雨間、動力站房、水泵房(含消防水)、換熱站、污水處理站、油料庫及廢品站和試車跑道; (3)公用工程:供配電系統(tǒng)、給排水系統(tǒng)、空調系統(tǒng)、通風排煙系統(tǒng)、消防系統(tǒng)、供氣系統(tǒng)、廢棄物處理系統(tǒng); (4)其他建構筑物:門衛(wèi)室; (5)建設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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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衛(wèi)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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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李雪、李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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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調查人員 |
李雪、李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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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檢測人員 |
李雪、吳莘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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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時間 |
2019年4月1日-3日,4月25-27日,20019年11月28日-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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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及預期接觸水平 |
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包括:本項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塵、電焊煙塵、錳及其化合物、錫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鹽酸、硫化氫、紫外輻射、噪聲、手傳振動、高溫、工頻電場等。 (1)粉塵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檢測電焊煙塵、砂輪磨塵和其他粉塵。檢測11個工種、12個點,其中焊裝車間小件焊接區(qū)焊接工電焊煙塵,涂裝車間玻璃鋼打磨間操作工和膩子打磨間操作工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20019年11月28日-11月30日對超標點焊裝車間小件焊接區(qū)電焊工和涂裝車間玻璃鋼打磨工和膩子打磨工進行復測,復測期間復測點為裝置及防護設施運行正常,復測結果正常。 對焊裝車間小件焊接區(qū)電焊工進行 (2)化學毒物 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毒物檢測了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異丙醇、環(huán)己酮、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溶劑汽油、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錳等,檢測14個工種、16個點,其中焊裝車間小件焊接區(qū)焊接工二氧化錳和涂裝車間噴膠發(fā)泡間操作工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20019年11月28日-11月30日對超標點焊裝車間小件焊接區(qū)電焊工接觸二氧化錳進行復測,復測期間復測點為裝置及防護設施運行正常,復測結果正常。 (3)噪聲 工作場所噪聲測量28個點,主要崗位工人8小時等效聲級測量對象26個,焊裝車間數(shù)控彎管機金屬件校正工位操作工,涂裝車間玻璃鋼打磨間操作工、膩子打磨間操作工、中途前擦凈噴涂工和面漆前擦凈噴涂工接觸噪聲強度超標,其余工種接觸噪聲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4)紫外輻射 工作場所紫外輻射測量7個點,罩內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5)振動測量對象2個,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yè)接觸限值第9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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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建議 |
結論:本項目屬于本項目屬于第二類制造業(yè)中的(二十三)汽車制造業(yè),結合本項目生產(chǎn)工藝、防護設施設置等實際情況,本項目職業(yè)病危害程度分類屬于“職業(yè)病危害風險分類較重的建設項目”。 通過對陜西秦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純電動商用車項目建設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及試運行過程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的調查和評價,該項目存在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了控制,具備進行職業(yè)病危害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條件。建設單位如能在正常生產(chǎn)過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符合國家職業(yè)病危害防治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建議:在對本項目進行全面分析、評價的基礎上,針對報告中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和職業(yè)病危害防護存在的不足,從組織管理、工程技術、個體防護、衛(wèi)生保健、應急救援等五個方面提23條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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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評審意見: (1)進一步明確評價范圍,細化建設項目概況; (2)細化原輔料的識別; (3)對噴漆、打磨、焊裝等工序的職業(yè)病防護設施進行有效性評價; (4)對應急救援設置的適應性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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